【東區基地-國立宜蘭大學】跨校教師社群徵件中(即日起至3/5截止)
110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東部區域基地
跨校教師社群 徵件說明
附件 :徵件簡章、徵件申請表
一、目的
透過區域基地模式邀請各區域學校共構教學實踐教師支持網絡,形成區域型的跨校教師社群,透過更廣泛與多元的交流,提升教師教學研究能量,進一步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二、社群組成
(一) 每位教師以參加1個社群為限。
(二) 至少1位曾獲核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以教學實務升等成功。
(三) 至少1位為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大專院校教師。
(四) 至少來自2所不同學校。
(五) 至少4位教師。
三、申請及審核
(一) 由社群召集人於截止期限110年3月5日(五)中午12:00前,寄送申請表電子檔至承辦人信箱 mcli@ems.niu.edu.tw,內容不全或格式不符合者恕不予受理。
(二) 經召開審查會議審核後,以電子郵件通知補助社群以及雲端儲存空間之連結網址。
四、經費補助說明
(一) 每一社群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補助項目限業務費,用以支應社群運作及活動需要,相關核銷項目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核銷注意事項於申請案審核通過後另案通知。
(二) 每場聚會社群成員需至少出席五成,方能核銷該場聚會經費。
(三) 所有經費皆由國立宜蘭大學進行核銷,若未能如期動支經費,將收回經費補助餘款。
(四) 經費用途科目:講座鐘點費、諮詢費、交通費、工讀費、膳食費、教材費(不可核銷參考書籍)、印刷費、雜支。
五、社群運作與須知
(一) 社群活動內容以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為原則,可包括計畫書撰寫、學術論文撰寫、教學規劃與研究設計、成效評量與分析、教學觀摩與討論、教育與課程新知研討、主題式經驗分享活動、跨領域知識整合與研究、共同專業領域研討會、教材研發及其他創新教師成長規劃等。
(二) 活動形式可採讀書會、線上視訊、實務研討、講座、工作坊或教學觀摩等方式進行,至少辦理4次聚會。
(三) 每次聚會結束後,須將活動紀錄表、簽到表上傳至所屬的雲端儲存空間,待承辦人確認收到,才能核銷該次聚會經費。
(四) 活動紀錄表、成果報告書等資料將放置於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東部區域基地網站,供非營利之教學推廣使用。社群教師與活動講師必須簽署著作權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五) 獲補助之社群教師應踴躍參加基地學校舉辦之工作坊,並務必參與社群成果發表會。
(六) 社群教師著作不得有抄襲、改作或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形,如涉及使用著作權之糾紛時,悉由受補助社群人員自負法律責任。
六、執行期程
(一) 自核定通過日起至110年11月22日止。
(二) 社群成果報告書應於110年11月30日前上傳至所屬的雲端儲存空間,繳交之成果內容將會作為下年申請之參考依據。
七、承辦人資訊
國立宜蘭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李孟倢助理
電話:03-9357400 # 7101
E-mail:mcli@ems.ni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