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南區區域基地

【南區基地-國立中山大學】跨校教師社群徵件中(即日起至3/5截止)



110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南區區域基地

跨校教師社群申請辦法

附件:申請辦法申請表

一、目的

    透過區域基地模式邀請各區域學校共構教學實踐教師支持網絡,形成區域型的跨校教師社群,透過更廣泛與多元的交流,以提升教師教學研究能量。

二、社群組成及運作

(一)以自由組成為原則,成員4人以上,由1名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並需包含1名曾獲核定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通過教學實務升等之教師(該名教師需為引導或指導活動進行者)

(二)社群成員至少需含2校以上專任教師組成,每位教師以參加一個社群為限。

(三)社群活動內容應涵括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教學研究論文撰寫、成果評量與分析、教學方法與教材研發及其他創新教師成長規劃等。

(四)社群活動形式以讀書會、教學觀摩、實務研討、工作坊等方式進行,並至少規劃4次以上活動項目。

(五)召集人應於活動結束後辦理相關經費核銷,並繳交活動成果報告。

(六)獲補助之社群教師應踴躍參加基地學校舉辦之相關教學研討會、交流會等活動,並出席跨校教師社群成果分享會。

三、申請方式及審核

(一)由社群召集人於截止期限11035()中午12:00前,寄送申請表電子檔至承辦人信箱 xiaoliu@mail.nsysu.edu.tw,內容不全或格式不符者恕不予受理。

(二)由本校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書面審查作業,必要時得請申請人提供補充資料,經審核作業後以電子郵件通知補助社群與補助金額。

四、執行期程:

計畫核定通過後開始執行,至110年度1130日止。

五、審查原則:

(一)能產出具體教學實踐與研究成果。

(二)能轉化為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研究議題。

六、經費補助

(一)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補助項目限業務費,用以支應社群運作及活動需要,相關核銷項目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

(二)補助額度依申請書所規劃之活動類型、內容及次數等內容作為審查參考依據,所有經費皆由國立中山大學進行核銷,若未能如期動支經費,將收回經費補助餘款。

(三)每場聚會社群成員需至少出席五成,方能核銷該場聚會經費,每次聚會結束後,須將活動紀錄表、簽到表上傳至所屬的雲端儲存空間,待承辦人確認收到,才能核銷該次聚會經費。

(四)經費用途科目:講座鐘點費、諮詢費、交通費、工讀費、膳食費、教材費、印刷費、雜支等項目。文具用品等耗材,單一項目不可超過1000元,不可核銷參考書籍及隨身碟。

七、計畫結案

(一)獲補助社群需於結案前至少完成4次以上活動紀錄,並上傳至基地網站。

(二)計畫結束時,請上傳計畫結案報告,並將經費收支結算表及結餘款函送本校,以憑辦理結案事宜。

八、注意事項

(一)執行期間各社群活動紀錄及成果報告等資料將放置於國立中山大學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南區區域基地學校網站,供非營利或教學推廣使用。

(二)獲補助之教師應恪守學術專業倫理,不得有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與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行為。

九、聯絡人:

國立中山大學教學發展與資源中心

研究助理:楊詠丞

電話:07-5252000#2163

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

E-mail:xiaoliu@mail.nsy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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