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實踐各區域基地】114年度跨校教師社群徵件辦法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北部區域基地(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跨校教師社群
- 社群成員至少4位教師組成,參與教師需來自2間含以上不同學校,其中至少1位須為曾獲得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通過教學實踐研究領域升等之教師。符合上述條件情況下,歡迎邀請業師共同參與,產生教學新火花。請自行推舉一位教師 擔任社群召集人,統籌社群活動推動、聯繫、經費核銷及相關成果彙整事宜。
- 每位教師僅限參加1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區域基地計畫補助之社群。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北部區域基地(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跨校教師社群
- 社群組成:
- 社群成員須包含2校(含)以上學校且至少4位(含)以上專任教師組成,其中1位須曾獲核定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通過教學實踐研究升等之教師,且社群成員應至少包含2位技專校院教師。
- 各社群須推舉一位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負責統籌社群活動規劃、推動、聯繫、經費核銷及成果彙整事宜,並應於每次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辦理經費核銷,並將社群活動紀錄表上傳至所屬雲端儲存空間。
- 每位教師僅限參加一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區域基地計畫補助之社群。
- )成員名單經核定後不得更換,但可邀請非社群教師共同參與社群活動。
- 社群活動以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為辦理原則,形式以讀書會、教學觀摩、實務研討、工作坊等方式進行,活動內容涵蓋計畫書撰寫、研究方法、成效評量與分析工具、教學規劃與研究設計、學術論文撰寫等主題,並鼓勵融入性別平等、海洋教育、本土語言、雙語教學及AI人工智慧等重要國際趨勢及社會發展議題。請至少規劃5次社群活動,其中應進行1次社群成員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案例分享。
- 期中管考期限為114年8月31日(日),需上傳至少2場活動紀錄表並完成2場活動核銷,如未能如期核銷,基地學校得終止社群補助。
- 獲補助社群應踴躍參加基地學校舉辦之教師專業成長活動,並務必參與年度社群成果發表會,並派員發表成果。
- 社群成員應至少2位技專校院教師提出115年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將作為未來社群補助之參考要件。
-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23日(日)晚上23:59止,由社群召集人至線上申請(https://forms.gle/oeLSCENmYn9ZKmKm9),並上傳社群申請計畫書(PDF檔),逾期不予受理。
- 補助經費:每案補助最高新臺幣5萬元業務費。
- 執行期程:114年4月1日至114年11月28日止。
- 計畫結案:
- 於114年12月15日前完成繳交成果報告書,且同意公開社群成果於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北區區域基地網站 。
- 社群成員應至少2位技專校院教師提出115年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將作為未來社群補助之參考要件。
- 聯絡方式: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楊小慧行政組員。電話:(02)2771-2171#1189,E-mail:claire0625@mail.ntut.edu.tw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陳薇羽行政助理。電話:(02)2771-2171#1129,E-mail:vivian1012@mail.ntut.edu.tw。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東部區域基地(國立宜蘭大學)跨校教師社群
- 社群組成:
- 社群成員至少4位教師,來自至少2所不同學校。
- 至少1位為「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大專校院教師。
- 其中至少1位教師曾獲核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以教學實踐研究(教學實務)升等成功。
- 每位教師僅限參加1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區域基地計畫補助之社群。
- 成員名單經核定後不得更換,但可邀請非社群教師共同參與社群活動。
-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23日(五)中午12:00前,由社群召集人寄送申請書WORD與PDF檔(召集人務必親筆簽名)至信箱mcli@niu.edu.tw,內容格式不符或逾期,恕不予受理。
- 補助經費:最高補助5萬元業務費。
- 執行期程:自核定通過日起至114年11月28日(五)止。
- 計畫結案:需於114年12月14日(日)前,將成果報告書及成果海報上傳至專屬雲端空間 。
- 聯絡方式:國立宜蘭大學教學發展中心李孟倢小姐,電話:03-9317101,Email:mcli@niu.edu.tw。
公告網址:國立宜蘭大學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東部區域基地網站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北部區域基地(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跨校教師社群
- 成員4至8人為原則,包含1名曾獲得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通過教學升等之教師。
- 至少需含2校以上專任教師組成,每位教師僅限參加一個社群。
- 徵件日期:113年2月1日至113年3月7日。以召集人為代表,於徵件期間內至申請連結https://forms.gle/jFNX1yRcir1cvTmbA填寫申請表、並上傳召集人簽章之社群運作計畫書及經費規劃表,逾期不予受理。
- 補助經費:最高補助5萬元業務費。
- 執行期程:計畫核定通過後開始執行至113年11月15日。
- 計畫結案:113年12月20日前繳交計畫結案報告。
- 聯絡方式:吳婉萍計畫助理,電話:03-5712121分機50143,電子信箱:wanping@nycu.edu.tw。
- 資料下載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vYsVyzRxtvDMQ5euv_WdsfwDQ1Mj4waL?usp=sharing